1.无票作业不干!
在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,正确填用工作票、操作票是保证安全的基本组织措施。在电气设备上工作,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,并严格履行签发许可等手续,不同的工作内容应填写对应的工作票;动火工作必须按要求办理动火工作票,并严格履行签发、许可等手续。
2.工作任务、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!
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(操作),做到工作任务明确、作业危险点清楚,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前提。持工作票工作前,工作负责人、专责监护人必须清楚工作内容、监护范围、人员分工、带电部位、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,清楚危险点及安全防范措施,并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告知交底。
3.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!
采取全面有效的危险点控制措施,是现场作业安全的根本保障,分析出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也是“两票”、“三措”等的关键内容,在工作前向全体作业人员告知,能有效防范可预见性的安全风险。全体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熟知各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,随时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完备、是否符合现场实际。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到位或完备性遭到破坏的,要立即停止作业,按规定补充完善后再恢复作业。
4.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!劳保不全不干!
在作业范围内工作,是保障人员、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。擅自扩大工作范围、增加或变更工作任务,将使作业人员脱离原有安全措施保护范围,极易引发人身触电等安全事故。如果增加工作任务时涉及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,应先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,然后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,履行签发、许可手续后,方可继续工作。
5.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!超限作业不干!
在电气设备上工作,接地能够有效防范检修设备或线路突然来电等危险情况。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作业,如果检修设备突然来电或临近高压带电设备存在感应电,容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。
6.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、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!
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(围栏)是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之一。标示牌具有警示、提醒作用,不悬挂标示牌或悬挂错误存在误拉合设备,误登、误碰带电设备的风险。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的必备条件,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无缺陷,确认在试验期内试验合格,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。
7.杆塔根部、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!
确保杆塔稳定性,对于防范杆塔倾倒造成作业人员坠落伤亡事故十分关键。作业人员在攀登杆塔作业前,应检查杆根、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,铁塔塔材是否缺少,螺栓是否齐全、匹配和紧固。铁塔组立后,地脚螺栓应随即加垫板并拧紧螺母及打毛丝扣。新立的杆塔应注意检查杆塔基础,若杆基未完全牢固,回填土或混凝土强度未达标准或未做好临时拉线前,不能攀登。
8.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!
高坠是高处作业最大的安全风险,防高处坠落措施能有效保证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。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、使用高空作业车、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,方可进行。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,高度超过1.5m时,应使用安全带,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。在高处作业过程中,要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。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地点过程中,不得失去安全保护。
9.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!
有限空间进出口狭小,自然通风不良,易造成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质聚集或含氧量不足,在未进行气体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冒然进入,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中毒、有限空间燃爆事故。电缆井、电缆隧道、深度超过2m的基坑、沟(槽)内等工作环境比较复杂,同时又是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,容易聚集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。在上述空间内作业,为避免中毒及氧气不足,应排除浊气,经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工作。
10.工作负责人(专责监护人)不在现场的不干!
工作监护是安全组织措施的最基本要求,工作负责人是执行工作任务的组织指挥者和安全负责人。工作负责人、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监护,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。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、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监护。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,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,专责监护人若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,应变更专责监护人。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,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,并告知工作班成员;工作负责人若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,应变更工作负责人,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。